扫码关注公众号
关闭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
发文日期: 2011-05-08
生效日期: 2011-07-01
发文机关: 江苏省人民政府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已于2011年4月28日经省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省长 李学勇二○一一年五月八日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
发文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意见反馈
学习平台
调查问卷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添加客服
二维码已失效
点击刷新
提示:若未收到短信验证码,请选择微信扫码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或联系客服协助登录。
会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