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1-02
生效日期: 2024-12-3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辖区内各银行:为进一步鼓励外资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北京市实施“科汇通”业务试点,便利境外科研资金汇入北京市科研机构及使用。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制定了《北京市“科汇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反馈。联系电话: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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