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2-31
生效日期: 2024-12-3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为做好2024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以下简称27号《公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通知适用于省级民政部门和省级以下民政、行政审批部门(不含青岛市)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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