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2-31
生效日期: 2024-12-2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2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以下简称先行区)“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海南自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