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2-30
生效日期: 2025-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号)等规定,现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在清算基准日上季度末前发生的土地增值税应税行为,应以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为计税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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