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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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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各市、自治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局内各部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4〕7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5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一、1月、7月、8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二、2月1日至4日放假4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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