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2-31
生效日期: 2024-12-3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税费执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决定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5号)的部分条款,现公告如下:一、对《国家税务总局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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