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2-27
生效日期: 2024-12-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完善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服务事项公告如下:一、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纳税地点为发行限售股的上市公司所在地。二、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代扣代缴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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