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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
发文日期: 2024-11-29
生效日期: 2024-12-01
发文机关: 财政部 海关总署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继续对关税税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特此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2024年11月29日
发文机关:财政部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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