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1-29
生效日期: 2024-12-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公布)的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境物品分类原则和计税价格确定原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分类表》(以下简称《分类表》,见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计税价格表》(以下简称《计税价格表》,见附件2),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境的行李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