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3-03-18
生效日期: 2013-03-18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市、县(市)财政局、文广新局(文物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文物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文物事业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文物局重新修订并印发了《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文物局2013年3月18日附件:《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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