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3-03-18
生效日期: 2013-03-18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市、县财政局、文广新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广电总局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013年3月18日附件:《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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