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5-08
生效日期: 2007-05-08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省各有关部门,各市县财政局:为了规范省级政府投资代建制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并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厅。附件: 《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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