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2-28
生效日期: 2023-12-2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等12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上海市保护和发展邮电通信规定〉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2月28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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