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3-07
生效日期: 2024-03-2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28日上海市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有效利用住所资源,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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