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12-27
生效日期: 2022-12-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2月27日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健全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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