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关于暂免收取部分债券交易经手费的通知 上证发〔2022〕101号

    关于暂免收取部分债券交易经手费的通知

    上证发〔2022〕101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场参与人:为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支持企业债券融资,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暂免收取部分债券交易经手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暂免收取上述期间除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外的各类债券现券交易(转让)、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转让)及债券约定购回式交易的交易经手费;二、暂免收取上述期间各类债券回售交易的交易经手费。特此通知。上海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