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5-05-07
生效日期: 2015-05-0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场参与人:为规范投资者开立多个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以下简称 “一人多户”),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就一人多户涉及的相关交易及监管安排通知如下:一、投资者开立多个证券账户,应当遵守本所市场指定交易制度,事先指定本所市场交易参与人作为其买卖证券的受托人,通过交易参与人参与本所市场的证券买卖。一个证券账户只能指定一个交易参与人。投资者在同一交易参与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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