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2-15
生效日期: 2023-12-15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5〕69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5年5月15日起实施。
各市场参与人:为引导科创板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水平,进一步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3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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