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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143号提案的答复 闽税函〔2024〕141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143号提案的答复

    闽税函〔2024〕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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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庆良委员:《关于社会建设上促进就业创业的提案》 (20242143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支持创业就业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大财税政策对创业就业的支持力度, 出台了一系列惠及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包括:一、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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