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1-02-10
生效日期: 2021-02-1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场参与人: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第四条进行了相应修改。修改后的《章程》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全文重新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0年5月28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2020年修订)》(上证发〔2020〕41号)同时废止。特此通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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