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6-24
生效日期: 2022-06-2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场参与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和《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以下简称《港股通委托协议》)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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