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22
生效日期: 2022-09-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为进一步完善化肥储备管理工作,我们对《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22年8月22日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国内化肥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灾后恢复农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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