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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上〔2022〕619号
发文日期: 2022-06-29
生效日期: 2022-07-01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市场参与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监会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经研究决定:一、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本所免收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流量费、交易经手费。二、本所免收2022年度基金上市初费、上市年费。特此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6月29日
发文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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