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2-12
生效日期: 2006-12-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以下简称非法证券活动)在我国部分地区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甚至出现蔓延势头,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为贯彻落实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规定,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遏制非法证券活动蔓延势头非法证券活动具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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