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6-04
生效日期: 2024-05-2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为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行为,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以下简称《合同(试行)》,详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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