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福建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商务〔2024〕110号

    福建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商务〔2024〕110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设区市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公安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精神,按照《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