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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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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商务部等14部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要求,商务部等5部门制定了《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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