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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科规〔2024〕7号
发文日期: 2024-08-28
生效日期: 2024-08-27
发文机关: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经评估,2022年7月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上海长三角产业技术研发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沪科规〔2022〕4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8月28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4年8月27日
发文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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