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8-15
生效日期: 2024-08-1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现将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1.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青岛市)的居民企业,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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