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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 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 税总征科发〔2024〕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 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

    税总征科发〔202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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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优化纳税人跨区迁移办理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动推送指引,优化事前提醒税务机关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共享,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跨区住所变更登记信息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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