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6-05
生效日期: 2024-05-3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5月31日关于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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