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2-15
生效日期: 2006-12-15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14年3月6日起实施。
各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集团公司)反映,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外省市电视台在我省通过卫星转播电视节目统一收取一定的有线网络使用费(简称落地费),并统一开具发票,然后再按照其下属分(子)公司营业比例拨付给各分(子)公司落地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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