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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农规〔2024〕3号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农规〔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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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6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工作,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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