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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补贴(助)实施细则》《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农机发〔2024〕7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补贴(助)实施细则》《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农机发〔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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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宁波不发):现将《浙江省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补贴(助)实施细则》《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2024年5月30日浙江省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补贴(助)实施细则一、补贴(助)对象省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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