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04-26
生效日期: 2023-09-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2023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态安全布局第三章 生态保护修复第四章 生态风险防控第五章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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