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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 农经发〔2019〕4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

    农经发〔20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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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实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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