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4-12-09
生效日期: 2015-02-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业经2014年12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市长:陈海波2014年12月9日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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