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7-24
生效日期: 2024-07-01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1、已被修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对本文的印花税部分进行了修改,将原适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内容更改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导言兼并重组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举措,对维护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税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强化企业兼并重组主体作用,出台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税收优惠政策举措,形成了涵盖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多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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