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7-23
生效日期: 2024-07-2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在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根据2024年全国税收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定于近期启动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培养方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以集中培训、在职自学、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周期为4年。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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