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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7〕116号

    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7〕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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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建设局:根据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精神,为做好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报名条件中有关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学历问题通知如下:一、符合建设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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