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5-30
生效日期: 2007-05-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台办,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为促进海峡两岸专业技术人员的交流与合作,经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从今年起再向台湾居民开放15类(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现将开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开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15类(项)专业名称分别为: 经济、会计、卫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质量管理、翻译、拍卖师、执业药师、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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