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财社〔2018〕49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财社〔2018〕49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水库移民管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推进我省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根据《财政部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28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2018年8月6日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