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6-05-30
生效日期: 2016-06-16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4〕56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移民管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库移民扶持资金(以下简称“移民资金”)的使用管理,明确监管职责,强化监管责任,加快支出进度,提高移民资金使用绩效,推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管好用好移民资金,事关移民的切身利益、事关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任务的实现。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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