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6-10
生效日期: 2022-06-10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科发〔2024〕13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4年8月26日起实施。
各有关单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我委2022年第6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10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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