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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经信高新〔2024〕135号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经信高新〔2024〕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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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科技型企业主管部门(不含宁波):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为组织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请认定时已注册成立一年(满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浙江省居民企业。  (二)2021年认定的高企,其证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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