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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商运函〔2024〕15号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商运函〔202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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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及航空港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为推进实施好《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和《河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豫商运〔2024〕12号),积极扩大汽车以旧换新和汽车消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汽车以旧换新包括汽车报废更新(将旧车报废注销并购新车)和汽车置换更新(将旧车作二手车转出并购新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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