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2-11
生效日期: 2023-11-2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教育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教育局,省属有关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反映。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2023年11月21日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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