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5-30
生效日期: 2024-05-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要求,定于2024年5月至11月开展全省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加大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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