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6-14
生效日期: 2024-06-1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兜住、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二、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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